OK,因為作者已經想不到什麼廢話來當開場白了,

就直接進入正題吧(等一下!妳不打算為自己潛水這麼久說一聲抱歉嗎!)

(是說因為太久沒用,我剛剛還在找插入繼續閱讀在哪......)

大忌七:作者本身常識錯誤

翻桌指數:視情況而定

EX:

之後:閃電的無形體操控、精神干擾、分解作用、預知、讀心、治癒力,這六項林亞希都使不出來。恐怖的是在治癒力那個項目裡,薛如憐還要悲慘的林亞希拿小刀在自己的手上割幾刀,看能不能用治癒力治好?林亞希含著眼淚用力割下一刀後,發現自己竟然湊巧割到頸動脈,血流如注時她整個人都要崩潰了,只好焦急的找薛如憐求助。

......媽媽,有人割腕割到頸動脈耶。這是怎樣,我只能想像那個人從手腕開始一路割到脖子啊?這作者怎麼回事!頸動脈就有頸這個字了啊,難道脖子會長在你手上嗎!X的你生物給我回去重補----!!


大忌八:作者突然跑出來說話

翻桌指數:1000%

大忌九:角色說完話後面加(淚奔)、(毆)等字眼

翻桌指數:1000%

EX:

阿!忘了自我介紹 我是林空陽 超懶的阿宅嘿!~  [揍

嗚~不要說我是宅就嫌我難看 [淚奔~

我因該算是個自我中心強的人 [作:是[算是]嗎? {你不要一天到我吐槽我!!}

[作:你己為我願意啊!! 嗑嗑!好辣大家回到正文去唄~

我我我我的眼睛......(捂眼)

這真的明顯到爆,而且作者打錯字就算了,還連音都打錯......喵的你到底會不會打字啊!(翻桌)


大忌十:人稱混亂

翻桌指數:視情況而定

EX......啊,這裡沒有喔,因為大部分都太長了,冒天又不能直接複製,我懶得打XDD

不過雖然沒有範例,這一點卻是很多新手常犯的錯誤,特別語重心長(?)地說一下。

基本上第一人稱是大部分新手會採用的方式,絕大多數輕小說也都是採取第一人稱,而且使用這種方式很容易寫出笑點或掰剩下的劇情,只要寫出主角的觀點就好,但也因為只能寫出主角的觀點,不得不描寫其他人物的心聲時,就會有很多新手採取第三人稱的方式寫作......可是這真的很礙眼好不好!喵的主角又不是全知全能的大神,突然冒出一句其他人物心裡的想法是怎樣啊!這絕絕對對不能犯啊啊--!(激動)

啊,還有另外一點,第一人稱寫起來的確很順很好笑,最重要的是能讓讀者代入進去,不過如果主角太過弱智腦殘(誤),反而會讓讀者很想摔書~


好,這篇先暫時這樣吧,如果我還有想到其他的會補充,我要先下樓吃消夜......咳,我是說我要睡了,各位晚安~(揮手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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